close
第一章概論 79
⑶符號之繪法與解释之方法:
1.符號係用以表示功能,操作方法及外部連接口等,而不表示
機器之實.際構造。
2.複雜的功能符號,原則上由機器類别及其功能組合而成。若 尙嫌不足,可用特別符眈(內封頁,第1頁〜第9頁中註冇※記號者)
3.符號原則上表示通常之停止或功能上之中立狀態,但在迴路 圖中可例外。
4.符號僅表示該機器有外部連接口之存在,但並未表示在該機 器之實際位置。
5.管路與符號之接點表示口,如使用包圍線符號的機器之外部 U,則以管路與包圍線之接點表示。
6.對於複雜的符號,僅以功能上使用之連接口表示即可。
7.符號上之文字(數字除外)應視爲符號之一部分。
8.符號之寫法,除有限定者外,以任何方向書寫均可,不因寫 法而改變其意義,但以轉90°之方向書寫較爲適宜。
9.符號不表示壓力、流量等數値或機器之設定値。
10.簡略符號僅限於規格內所示者,並依其規定可視需要而活用 之,而不可自創。
11.兩種以上之符號包含在一個翠元(Unit )內時,除特定者外 ,全部用鏈線(一——一)把整個單元包圍起來,但對於單一功能
之簡略符號,通常不需要使用包圍線。
12.在迴路中,同一型式之機器使用於數處時,爲簡化製圖,可 用簡單的符號代表各機器,在迴路圖內應設有零件欄與表示該機器所 有符號之明細表以資於對照。
13.引導管路之表示,原則上僅適用於從引導操作用之控制閥起 至引導作用之部位間。從主管路分歧之管路,若直接達到作爲引導作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